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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 劳动教育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0-20  来源:成都市教育局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四川省教育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形成大中小学劳动教育一体化育人格局,服务和支撑成都市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成都市教育局等10部门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发改局、经信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局、团委、妇联,市属高校:
    《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若干措施》已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成都市教育局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都市民政局 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共青团成都市委
成都市妇女联合会
2021年9月30日

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
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四川省教育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形成大中小学劳动教育一体化育人格局,服务和支撑成都市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制定如下措施。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牢把握育人导向,遵循教育规律,体现时代特征,坚持因地制宜,强化综合实施。紧密结合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和学生生活实际,弘扬奋斗才能乐享生活的精神,让劳动创造美好生活成为学生的价值追求,加快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城市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二、工作目标
    以全国劳动教育实验区建设为抓手,着力在劳动教育课程建设、实践基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以及评价等方面先行先试,构建五育融合、学段贯通、市县校联动、家校社协同、高效保障的工作格局,全面提升学生劳动素养,形成全方位支持、全课程融入、全社会参与、全过程评价的劳动教育生态圈。力争到2025年,形成100门精品课程,认定100个劳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培育100所特色学校,培养1000名优秀导师。

    三、主要任务
   (一)整体设计大中小学劳动教育一体化
    注重通适性与差异性、规范性与灵活性的辩证统一,结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坚持安全适度,制定《成都市大中小学一体化劳动项目清单》,推动各学段劳动教育良性衔接。让学生动手实践、出力流汗,接受锻炼、磨炼意志,培养学生正确劳动价值观和良好劳动品质。
    小学要注重劳动习惯养成。做好幼小衔接,在幼儿园劳动意识启蒙的基础上,低年级要让学生学习日常生活自理,感知劳动乐趣,懂得人人都要劳动。中高年级要让学生主动分担家务,养成劳动习惯,适当参加校内外公益劳动,学会与他人合作劳动,体会劳动光荣。
    初中要注重劳动品质和职业意识培养。加强家政学习,开展社区服务,适当参加生产劳动,参加职业体验教育,培养职业兴趣,让学生养成认真负责、吃苦耐劳的劳动品质。
    普通高中要注重劳动自立意识和主动服务情怀培养。围绕丰富职业体验,组织学生开展志愿服务和公益劳动,参加生产劳动与创新实践,熟练掌握一定的劳动本领,增强生涯规划的意识和能力,理解劳动创造价值,接受锻炼、磨炼意志。
    职业院校要注重培育工匠精神和爱岗敬业的劳动态度。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让学生参与专业实习实训、技能竞赛等活动,积极投身工艺升级、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等,立志成为“成都造”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普通高等学校要注重培育公共服务意识和主动作为的奉献精神。围绕创新创业,结合学科和专业积极开展实习实训、专业服务、社会实践、勤工助学等,重视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应用,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使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培育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扎根基层、成才报国的远大志向。(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二)合理构建劳动教育课程体系
    1.确定“课内+课外”课时。中小学劳动教育必修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课外校外劳动时间小学1至2年级每周不少于2小时、其他年级每周不少于3小时。职业院校结合实习实训开展劳动教育,其中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不少于16学时。普通高校将劳动教育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明确主要依托课程,其中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大中小学每学年设立劳动周,可在学年内或寒暑假自主安排,以集体劳动为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团市委)
    2.优化劳动教育课程资源。探索五育融合路径,推动劳动教育与其他学科、专业课程的融合渗透,创设多维度劳动教育场景,发挥劳动教育树德、增智、强体、育美的综合育人价值。鼓励学校开展“劳动+文化”“劳动+生态”“劳动+志愿服务”等融合教育,形成“一校一清单,一校一特色”。遴选和征集劳动教育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和鲜活经验,形成分学段、分专题的劳动教育课程资源包,持续建设数字化劳动教育资源库。(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三)拓展校内外劳动实践场所
    3.建好校内劳动实践场所。将劳动场所纳入学校建设规划,研制劳动实践教室(场所)配备指南,赋予空间多重属性,探索一室多用,推动每所中小学校建好配齐劳动实践教室,每所职业院校和普通高校要建立相对稳定的劳动实践基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
    4.建好校外劳动实践基地。统筹规划配置劳动教育资源,每个区(市)县至少建设1个劳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鼓励有条件的区(市)县和学校建立特色实践基地。建立健全开放共享机制,将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纳入校外劳动实践基地建设,鼓励区(市)县通过普职联办、城乡联办、校社联办等方式多渠道建设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园城市局、市文广旅局)
    (四)提升劳动师资队伍专业水平
    5.建强专兼职队伍。建设高校劳动教育研究人员、区(市)县专兼职教研员、学校专兼职教师、校外特聘教师4支劳动教育人才队伍。鼓励有条件的学校至少配备1名劳动教育专职教师,形成以专职教师为主导,兼职教师相结合的课程实施队伍。(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6.提升专业化水平。支持成都大学、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等市属高校开设劳动教育相关专业,培养劳动教育专业化师资。通过国培、省培、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全员培训等多种方式,提高教师的专业化水平。用3-5年时间至少建立10个劳动教育市级名师工作室,培养一批市级学科带头人。(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7.建立激励制度。将劳动教育课教师纳入教师职称评审范围,建立健全工作考核体系,分类完善评价标准。保障劳动教育课教师在绩效考核、职称评审、评优评先、专业发展等方面的待遇。将劳动教育成果纳入市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五)健全劳动教育评价制度
    8.实施综合评价。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探索“劳动教育+人工智能”,建立学生劳动档案,跟踪记录学生劳动教育的全过程,开展写实记录和增值性评价,形成学生劳动教育“数字画像”。组织实施学生劳动技能大赛,通过颁发“劳动奖章”、评选“劳动能手”等方式营造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9.注重结果运用。把劳动素养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学生全面发展情况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和毕业依据,作为高一级学校录取的重要参考或依据。(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
    (六)构建劳动教育共同体
    10.强化家庭责任。在家庭教育指导中强化家长对劳动教育的重视,引导家长当好劳动教育的“第一任教师”。鼓励孩子每年学会1-2项生活技能,主动承担家务劳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妇联)
    11.落实学校主责。学校要系统规划学校劳动教育,制定劳动教育总体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机构和人员,严格执行劳动教育课程安排,不得挤占、挪用劳动实践时间。将劳动习惯、劳动品质养成教育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开展劳动教育主题活动,举办劳动技能比赛和劳动成果展示。分学段编制家庭劳动指导手册,给学生布置一定的家庭劳动作业。(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12.形成社会合力。发挥社会力量支持劳动教育,为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提供条件。教育部门要明确负责劳动教育的职能部门,加强行政和科研人员配备。农业农村、国资管理、经济信息化、文化旅游、体育等部门要推动所属企事业单位提供劳动实践场所和服务。妇联等单位要指导和推动家庭开展好劳动教育。精神文明、民政、工会、共青团等部门和单位以及各类社会组织要支持学生开展志愿服务、公益劳动,参与社区治理。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为劳动教育提供支撑保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市委社治委、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园城市局、市文广旅局、市国资委、市体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劳动教育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统筹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切实解决劳动教育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各区(市)县、各市属高校要把劳动教育摆上重要议程,学校要切实承担劳动教育主体责任,加强对本校劳动教育的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园城市局、市文广旅局、团市委、市妇联)
    (二)保障经费投入。统筹中央、省级补助资金以及自有经费,建立政府、学校、社会等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筹措和分担机制,支持校内劳动实践场所和校外劳动实践基地建设,建立学校劳动教育器材、耗材补充机制。学校可按规定统筹安排公用经费等资金开展劳动教育。支持和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社会力量提供劳动教育专业服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三)强化安全防控。完善教育与管理并重的安全保障体系。学校组织开展校外劳动教育活动要有“三案两书一险”,即制定活动方案、风险防控预案,向主管部门备案,与家长、企业分别签订安全协议书,学校举办者按规定购买校方责任险。鼓励购买劳动教育相关保险。(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
    (四)加强督导评估。把劳动教育纳入教育督导体系,对县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保障劳动教育情况以及学校组织实施劳动教育情况进行督导,对学校劳动教育开课率、劳动实践组织、教学指导、保障措施等情况进行督导。开展劳动教育质量监测,强化反馈和指导。(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五)加强宣传引导。立足家庭劳动教育日常化、学校劳动教育规范化、社会劳动教育多样化,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大力推介“成都工匠”“蓉城劳模”等弘扬劳动精神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通过举办和承办全国性重大劳动教育论坛、学术会议等方式,打造劳动教育成都品牌。推动劳动教育试点区域、试点学校建设,建立动态跟踪调整机制,促进试点向示范转化。(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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