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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全国首部劳动教育领域地方性法规,在这里诞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8-22  来源:食育网
核心提示:江苏省常州市首部教育领域立法,全国首部劳动教育领域地方性法规《常州市劳动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出台,将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条例》进行了解读,《条例》共七章50条,涵盖总则、家庭养成学校培育、社会支持、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
    江苏省常州市首部教育领域立法,全国首部劳动教育领域地方性法规《常州市劳动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出台。 

劳动本身就是创造美好生活的重要手段,是非常重要的日常实践。常州市多年来一直着力推进劳动教育。

2001年,常州市教育局对全市劳动与技术课进行整体规划,要求所有学校开齐开足开好劳动技术课。

2019年,常州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实践教育的实施意见》,启动劳动教育“百千万工程”,在政府统筹、基地拓展、融合创新等方面积极探索。

2021年5月,常州市被教育部认定为全国首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

2022年9月,成为全国唯一的劳动课程标准实验研究项目实验区。

此外,2020年,把劳动教育内容《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青少年食育工作的意见》践行

至此,劳动教育在常州的开展愈来愈成熟,就在2023年8月18日,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了《常州市劳动教育促进条例》,并对《条例》进行了解读。

《条例》以《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为指导,是国内劳动教育领域第一部重要的示范性法律文本,将有效推动常州市劳动教育法治化、系统化和科学化发展。 

《条例》共七章50条,涵盖总则、家庭养成、学校培育、社会支持、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

包括细化家庭劳动教育的内容方式、推进学校劳动教育课程体系建设、重视劳动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统筹推进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和构建“四位一体”协同实施机制五个方面重点内容。

作为全国首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全国唯一劳动教育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标准实验区,常州立足实际,遵循规律,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创新导向,努力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劳动经历。《条例》的公布、施行,对于实现劳动教育法治化、系统化和科学化具有重要意义。

特色亮点内容

《条例》贯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针,突出劳动教育独特的育人价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立法过程中坚持把握重点、系统谋划、整体推进。体现了以下七个方面的突出特点和创新之处:

一、明确劳动教育内涵和工作格局

何为劳动教育?

《条例》明确,劳动教育是指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让学生动手实践、出力流汗、接受锻炼、磨炼意志,培养学生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良好劳动品质的教育活动,是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的共同责任。

《条例》适用范围包括常州市全市大中小学。

二、设立劳动教育月

《条例》明确学校每学年设立劳动周,制定校园劳动清单,结合校园文化建设组织学生开展集体劳动和公益劳动,健全学生参加劳动的安全保障体系。

《条例》明确每年五月为常州市劳动教育月,国家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应当积极开展劳动教育活动。

三、家庭在劳动教育中的基础作用

劳动教育是家庭教育立德树人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条例》明确了家庭在劳动教育中的基础作用,细化了父母和家庭开展劳动教育的相关要求。融入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制度体系,还对开展家庭劳动教育作出详细规定。

同时,为了加强家校联动协作,《条例》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制定家务劳动指导清单,指导家庭科学开展劳动教育。

《条例》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自觉学习劳动教育相关知识、掌握教育方法,引导和督促未成年人参与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并保证每周家务劳动时间不少于两小时。 

四、细化学校开展劳动教育规定

学校在劳动教育中起主导作用,承担劳动教育主体责任。

《条例》要求学校将劳动教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相融合,鼓励学校在劳动教育中融入食育教育,并规定中小学按照不低于年度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总额的3%安排劳动教育经费。

在硬件建设方面,要求学校配备劳动教育设施设备。

在课程设置方面,要求学校结合本地资源、学校发展特色、办学条件等,建立综合性、实践性劳动教育课程体系。

在师资保障方面,明确学校应当根据学生数量规模配备劳动教育专任教师,并增加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劳动教育校外师资库,鼓励学校邀请劳模工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家长志愿者等担任劳动实践指导教师。

五、建立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制度

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是学生在校外开展劳动教育的主阵地。

《条例》要求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整合社会资源,注重均衡发展,统筹规划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推进劳动教育实践资源的共享使用;

授权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制定认定和管理办法,对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的建设规范、师资课程、评审认定、管理服务等内容,以及实践基地名录的收录、公布、调整作出具体规定。

六、建立校地合作和校企合作机制

为了强化对学生开展实践教学、实习实训的支持和保障,结合职业教育法对地方政府支持本市高校开展劳动教育的要求,《条例》围绕这项工作进行了制度性的安排。

校地合作方面,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本行政区域内的高等院校开展劳动教育,要求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高等院校与地方的劳动教育校地合作机制,搭建劳动教育信息交流、人才共育和产教融合平台,推动劳动教育教学和实践资源共建共享。

校企合作方面,鼓励企业事业单位与职业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进行校企合作,提供劳动教育实习实训岗位。同时,根据《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的要求,规定规模以上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比例安排岗位,接纳学生进行实习实训。

七、强化劳动教育保障和监督

《条例》要求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加强对劳动教育经费的保障,加强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和劳动教育设施标准化建设;

将劳动教育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鼓励和支持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劳动教育服务;

将劳动教育纳入政府教育督导体系并进行专项督导。《条例》还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劳动素养评价、劳动教育专任教师培训和考核体系,组织开展劳动教育监测与评价,强化劳动教育安全保障等。

 

路遥在《平凡的世界》中写道:“劳动,是人生的第一堂课。只有劳动才可能使人在生活中强大。”

《条例》的出台将为今后用地方性法规去解决和规范教育领域的矛盾问题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同时《条例》也强调了食育在劳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然而,要使这部法规真正发挥效用,还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包括学校、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文章来源|综合整理自常州人大、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发布、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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