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将至,假日旅游与食品消费迎来旺季。为保障广大市民和来宝游客的饮食安全与身体健康,严控各类风险隐患,严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营造欢乐、祥和、健康的生活氛围,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示如下:
一、餐饮服务单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尤其是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单位、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点、承接大型聚餐量较多的餐饮服务单位等,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合法合规经营。
(一)防范超负荷供餐风险
各餐饮单位应结合自身场地、设备、人员等实际情况,合理评估接待能力。提前做好人员安排与食材保障工作,精准预估食品原材料采购量和饮食供应数量,避免因食品加工粗制滥造、超负荷供餐引发风险。
(二)保障从业人员健康上岗
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定,确保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严格执行每日晨检制度,安排专人检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一旦发现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应立即调离直接接触食品的岗位,督促其就医治疗,待症状消失、身体康复并检查合格后方可返岗。同时,加强对从业人员个人卫生习惯的培训和监督,督促其养成穿戴整洁工作衣帽、佩戴口罩等良好习惯。
(三)确保食材来源合法可溯
餐饮单位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货者,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详细记录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的信息,确保食品原辅料来源合法、渠道正规、源头可追溯。坚决杜绝使用亚硝酸盐、发芽土豆等有毒有害食品,严禁购买、加工野生蘑菇。
(四)规范加工制作过程管控
从食材采购验收、储存保管、清洗处理、加工烹饪到成品供应,每个环节都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范和质量标准。加工过程中,要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凉菜必须在专间或专区制作,加热烹制的食物要烧熟煮透,现吃现做,避免在常温下长时间放置,防止食物腐败变质。同时,做好食品加工用具、餐饮具的清洗消毒工作,确保消毒效果符合卫生标准。
二、餐饮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一)外出就餐谨慎选择,厉行节约
外出就餐时,消费者应优先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信誉良好的餐饮单位。可通过查看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等级评定标识等方式,判断其是否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和良好的卫生条件。避免在卫生条件差、无证摊点、路边摊点用餐。点餐时,要慎重选择生食水产品、卤味凉拼、凉拌菜、野生菌等高风险菜肴,坚决不食用“新奇”“野味”食物,不吃感官性状异常(如变色、变味、有异味等)和未烧熟煮透的食物。合理点餐、取餐,根据自身食量适量点餐,践行“光盘行动”,杜绝铺张浪费。
(二)网络订餐查验资质,及时食用
消费者要仔细查看平台中商家的相关证照信息,尽量选择证照齐全、卫生达标、等级评定良好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收到餐食后,要第一时间检查包装是否完整、餐食是否被污染。若发现包装破损、餐食有异味或异常情况,应立即与商家联系并拒绝食用,同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等,以便后续维权。要及时加工或食用餐食,避免长时间存放。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品种、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若必须购买,要选择具有完善冷链配送体系的商家,并注意查看食品的保质期和储存条件。
(三)家庭用餐合理采购,规范加工
前往正规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购买食材,注意选购新鲜、无异味的食物,仔细查看食材的外观、色泽、质地等,避免购买不新鲜的果蔬和水产品,不购买未经检疫检验的肉类及其制品,不购买死因不明的禽、畜肉。坚决不采购或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不吃腐烂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冷冻食品烹饪前应彻底解冻。挑选新鲜、卫生的原材料,提倡“现买、现做、现吃”,保证食材的新鲜度和营养价值。食物要烧熟煮透,特别是肉类、蛋类、水产品等,加热时要使食品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持续加热一定时间,确保食品安全。
消费者在饮食消费过程中若出现呕吐、腹泻等不适症状,应尽快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共同维护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让我们携手共进,守护夏季餐饮食品安全,共度美好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