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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偶像“打投”倒牛奶,可能违反反食品浪费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5-06  来源:正义网
核心提示: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最近几天,网络用语“打投”与反食品浪费法频频在同一话题里被提及。由于牛奶保质期相对较短,一些粉丝为打榜投票疯狂购买,并肆意浪费的行为引发网友一致批评,而专家提示,这有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行为。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最近几天,网络用语“打投”与反食品浪费法频频在同一话题里被提及。“打投”指的是“打榜”+“投票”,在一些选秀成团真人秀节目中,票数最高的几位选手可以“成团出道”。如果粉丝们想为喜欢的选手打榜投票,就要买与节目联名的品牌饮料,取得留在瓶盖内侧的二维码或包装箱里的刮刮卡。由于牛奶保质期相对较短,一些粉丝为打榜投票疯狂购买,并肆意浪费的行为引发网友一致批评,而专家提示,这有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行为。
网传“倒牛奶”视频截图
    近日,一段一群人受雇佣,将牛奶瓶盖一一拆开,并将牛奶倒入沟渠的视频在网上热传;有一些粉丝后援团晒出为给“偶像”“爱豆”打榜投票,购买大量箱装牛奶,垒出的所谓“奶墙”;还有一些网友留言说,全宿舍一起帮助追星的粉丝同学喝品牌奶。这些都引起了网友的热议。
    中国社科院国际法所副研究员何晶晶分析:“由于牛奶的保质期很短,而且为了投票,在短时间内大量购入了这样的牛奶,就会造成可能送不出去或者处理不掉的牛奶,造成浪费。粉丝追星无可厚非,但是一味为了追星而造成铺张浪费,就是需要我们抵制的行为。”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指出,4月29日,我国反食品浪费法正式开始施行,再出现买奶不喝、直接倒掉的行为,就是违法行为。他说:“这种陋习,直接明火执仗地违反了反食品浪费法。按照反食品浪费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凡是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制作、发布和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的,由网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平台,包括制作者、发布者、传播者的相关业务,停业整顿。”
    粉丝“好心办坏事”,或者故意黑自己偶像的竞争对手,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何晶晶认为,粉丝狂热追星铺张浪费的行为,对明星出道或者公众形象的设立是非常不利的。她表示:“如果粉丝真的有什么过于狂热的行为,或者为了追星而造成大量浪费,这样不良的社会影响对于‘爱豆’们的职业生涯也是非常不利的,不利于‘爱豆’有一个正面积极健康的社会形象。”
    专家建议主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执法措施,稳准狠地打击各种以追星的名义大量浪费食品的行为。何晶晶说:“无论是粉丝、明星,还是学校、家长、整个社会,再到电视制作方、企业,都应该合力推崇绿色、健康、合理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厉行节约,人人有责,也是企业的社会担当和责任。”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袁杰强调,反食品浪费要建立长效机制。他说:“该法的颁布实施,将为全社会树立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鲜明导向,为公众确立餐饮消费、日常食品消费的基本行为准则,为强化政府监管提供有力支撑,为建立制止餐饮浪费长效机制、以法治方式进行综合治理提供制度保障。”
    刘俊海则强调,反食品浪费已经成为中国公民的法定义务。他说:“希望喜欢追星的粉丝朋友们能够约束自己浪费食品的冲动,及时有效地制止周围的亲戚、朋友、邻居、同学、同事浪费食品的行为,营造大家自觉遵守反食品浪费法、自觉和食品浪费行为作斗争的良好社会氛围,这样我们才能够拥有一个既富裕又文明的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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