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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关于印发《上海市国民营养计划(2019-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26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
核心提示: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国民营养计划(2019-2030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国民营养计划(2019-2030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司法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统计局
上海市体育局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11月27日
上海市国民营养计划(2019-2030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健康上海2030”规划纲要》的有关要求,科学系统地实施国民营养健康工作,提高国民营养健康水平,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主要目标

    到2020年,本市营养工作体系逐步健全,基层营养工作得到加强,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快速发展,传统食养服务日益丰富,营养健康信息化水平逐步提升,居民营养健康素养得到明显提高,并实现以下目标:
    ——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控制在3.6%左右;孕妇贫血率下降至15%以下。
    ——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60%以上;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0.4%左右。
    ——学生肥胖率上升趋势减缓。
    ——提高住院病人营养筛查率和营养不良住院病人的营养治疗比例。
    ——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在现有基础上持续提高。
    ——中小学生含糖饮料经常饮用率在2015年基础上下降10%。
    到2030年,本市营养工作体系更加完善,食物营养健康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互联网营养健康”的智能化应用普遍推广,营养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并实现以下目标:
    ——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保持发达国家水平,孕妇贫血率控制在10%以下。
    ——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保持发达国家水平;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66%以上。
    ——学生肥胖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进一步提高住院病人营养筛查率和营养不良住院病人的营养治疗比例。
    ——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在2020年的基础上继续提高10%。
    ——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倡导5克以下,居民超重、肥胖的增长速度明显放缓。
    ——中小学生含糖饮料经常饮用率在2015年基础上下降20%。

    二、完善实施策略

    (一)完善营养支持性政策
    推动本市营养地方政策体系完善,制定完善临床营养管理、营养监测管理、营养食品监管等规章制度和营养健康相关公共政策。研究建立本市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加强营养健康法规、政策、标准等的技术咨询和指导。(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委、市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负责)
    (二)加强营养能力建设

  研究完善营养监测与评估的技术与方法,研究制定营养相关疾病的防控技术及策略。开展营养与健康、营养与社会发展的经济学研究。建立本市营养健康创新合作平台,加强营养与健康科研机构建设,加快市级以上营养专项重点实验室和营养信息化项目建设。持续支持营养相关学科建设,培育具有竞争力的学科优势,提高营养专业人才的培养数量和质量。开展营养师、营养配餐员等人才培养工作,推动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场所配备或聘请营养师。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营养教育培训和普及。(市卫生健康委、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负责)
    (三)强化营养和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
    持续开展具有本市代表性的人群膳食营养、化学污染物暴露及健康状况监测。持续更新、完善本地食物成分数据库。鼓励国家参比实验室建设,强化质量控制。强化碘营养监测与碘缺乏危害防治。制定差异化碘干预措施,实施精准补碘。定期开展本市代表人群营养知识和健康素养监测。(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农业农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负责)
    (四)发展营养健康产业
    推动传统食用农产品向优质食用农产品转型,提升优质农产品的营养水平。到2030年,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等“三品一标”产品在同类农产品中总体占比提高至80%以上。研究与建设农产品营养品质供应标准及食物营养供需平衡决策支持系统。规范指导满足不同需求的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发展,鼓励绿色健康食品生产,积极发展绿色全谷物、有机食品等健康产品,构建以营养需求为导向的现代食物产业体系。加强对传统烹饪方式的营养化改造,研发健康烹饪模式。鼓励创建食物营养教育基地,设置营养课程,开展供餐食品的营养成分分析,实施营养配餐。积极配合国家强化营养主食、双蛋白工程等重大项目实施力度,以优质动物、植物蛋白为主要营养基料,加大力度创新基础研究与加工技术工艺,开展双蛋白工程重点产品的转化推广。加快食品加工营养化转型,引导食品企业与政府部门、高校及科研机构开展合作研究。提出食品加工工艺营养化改造路径,集成降低营养损耗和避免有毒有害物质产生的技术体系。研究不同贮运条件对食物营养物质等的影响,控制食物贮运过程中的营养损失。(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五)大力发展传统食养服务
    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制定符合本市饮食特点的居民食养指南。建立传统养生食材监测和评价制度,开展食材中功效成分、污染物的监测及安全性评价。推进传统食养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发展规模化,形成一批食养产品知名企业和知名品牌。实施中医药治未病健康工程,开展针对老年人、儿童、孕产妇及慢性病人群的食养指导。加强养生保健节目的管理和不良信息的监测,帮助居民提高养生保健营养知识素养和健康饮食能力。(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文化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六)加强营养健康基础数据共享应用
    大力推动营养健康基础数据互通共享。依托本市现有信息平台,加强营养与健康信息化建设,建设跨行业集成、跨地域共享、跨业务应用的大健康基础数据平台。积极推动“互联网营养健康”服务和促进大数据应用试点示范,带动以营养健康为导向的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全面深化数据分析和智能应用,推动“上海健康信息网工程”(三期)和“上海市健康云”等平台建设与应用,促进居民自主健康管理。大力开展信息惠民服务,发展汇聚营养、运动和健康信息的可穿戴设备、移动终端(APP),推动“互联网”、大数据前沿技术与营养健康融合发展,开发智慧化、个性化、差异化的营养健康电子化产品,提供方便可及的营养健康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增强居民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能力。(市卫生健康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教委、市农业农村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负责)
    (七)普及营养健康知识
    加大健康教育力度,普及营养健康知识。围绕国民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宣教的需求,结合地方食物资源和饮食习惯,结合传统食养理念,编写营养、食品安全的宣传资料,组建本市营养专家库,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建立政府权威规范营养宣传平台,推动营养健康科普宣教活动常态化,利用新媒体平台发布营养科普知识,精准有效传播到目标人群。推动将国民营养、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纳入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考核指标。定期开展科普宣传的效果评价,开展舆情监测,回应社会关注,合理引导舆论,为公众解疑释惑。(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市科委、市农业农村委、市文化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负责)

    三、开展重大行动
    (一)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健康行动
    开展孕前和孕产期营养评价与膳食指导。将营养评价和膳食指导纳入本市孕前和孕期检查内容。开展孕产妇的营养筛查和干预,降低低出生体重儿和巨大儿出生率。做好孕妇孕期体重监测和管理。建立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咨询平台。(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实施妇幼人群营养干预计划。继续推进育龄妇女补充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项目,积极引导围孕期妇女加强含叶酸、铁在内的多种微量营养素补充,降低孕妇贫血率,预防儿童营养缺乏。(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倡导科学喂养行为。进一步完善母乳喂养保障制度,改善母乳喂养环境,在公共场所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母婴室。研究制定婴幼儿科学喂养策略,宣传引导合理辅食喂养。加强对婴幼儿腹泻病例的监测预警,研究制定并实施婴幼儿食源性疾病(腹泻等)的防控策略。(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提高婴幼儿食品质量与安全水平。加强婴幼儿配方食品专项抽检和生产经营过程监管,加强婴幼儿配方食品及辅助食品营养成分和重点污染物监测。提高研发能力,持续提升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辅助食品质量,推动产业健康发展。(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
    (二)学生营养健康行动
    加强学生营养健康教育。把营养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内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食育”工作,编制相关读本,开展营养相关教育指导,提高师生和家长的营养知识水平和技能。(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指导学生营养就餐。制定并实施集体供餐单位营养操作规范,科学制定学校供餐营养食谱,加强对供餐单位工作人员营养知识的宣教。(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开展学生超重、肥胖干预。开展针对学生的“运动营养”体重管理和干预策略,对学生开展均衡膳食和营养宣教,加强学生体育锻炼。开展中小学生减少含糖饮料摄入的健康教育,加强对校园及周边食物售卖的管理,积极推动中小学校园内不售卖含糖饮料。(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负责)
    (三)老年人群营养健康行动
    开展老年人群营养状况监测和评价。试点开展老年人群的营养状况监测、筛查与评价工作并形成区域示范,逐步覆盖本市80%以上老年人群,基本掌握本市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状况。(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完善满足老年人群营养健康需求的服务体系,促进“健康老龄化”。定期对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的医务、管理人员开展指导和培训,为老年人群提供合理营养膳食。研发适合老年人群营养健康需求的营养食品,对低体重高龄老人进行专项营养干预。(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建立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管理与照护制度。逐步将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状况纳入居民健康账户,推进多部门协作机制,结合本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推进情况,不断完善服务项目。(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民政局负责)
    (四)临床营养行动
    制定和完善临床营养工作制度。加强临床营养科室建设,使临床营养师和床位比例达到1:150。制定临床营养干预诊疗目录,开展和完善住院患者营养筛查工作,建立以营养筛查-评价-诊断-治疗为基础的规范化临床营养治疗路径。(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推动营养相关慢性病的营养防治。开展慢病营养防治研究,对营养相关慢性病的住院患者开展营养评价工作,实施分类指导治疗。建立从医院、社区到家庭的营养相关慢性病患者长期营养管理模式,开展营养分级治疗。(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推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治疗膳食的规范化应用。鼓励参与制修订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准,细化产品分类,促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研发和生产。建立统一的临床治疗膳食营养标准,逐步完善治疗膳食的配方。(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
    (五)社区营养行动
    建设营养支持型社区环境。以政府为主导,动员社会组织,发挥社区医疗机构作用,广泛开展社区营养诊断、促进、干预和评估。建设健康餐厅,引导社区食堂等场所制作和提供符合健康需求的营养食品。完善网点布局体系,提升健康早餐供应覆盖率,丰富高品质早餐种类,开展健康早餐建设。(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建设社区营养健康体验场所。让社区居民通过食材选择、营养咨询、现场烹饪等方式参与营养膳食体验。开展社区体医结合健康体验,开展健康教育、体质监测评估与健身指导、慢性病早期筛查、健康自我管理、运动营养等生活方式干预和重点疾病康复指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社区营养相关服务。(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负责)
    (六)吃动平衡行动
    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广泛开展以“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为重点的专项行动。倡导平衡膳食的基本原则,坚持食物多样、谷类为主的膳食模式,推动居民健康饮食习惯的形成和巩固。宣传科学运动理念,培养运动健身习惯,鼓励慢行交通,推广工间操和广播操。加强个人体重管理,对成人超重、肥胖者进行饮食和运动干预。(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局负责)
    推进体医融合发展。构建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营养运动健康管理模式,研究建立营养相关慢性病运动干预路径,提高运动人群营养支持能力和效果。研究建立运动人群营养网络信息服务平台,构建运动营养处方库,推进运动人群精准营养指导。(市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四、加强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强化市政府统一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各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将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情况纳入政府重要工作,加强督查评估,确保取得实效。
    (二)保障经费投入
    加大对国民营养计划工作的投入力度,充分依托各方资金渠道,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多元化投入,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并加强资金监管。
    (三)广泛宣传动员
    组织专业机构、行业学会、协会以及新闻媒体等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对国民营养计划的普遍认知,争取各方支持,促进全民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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