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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开展第三季度学校食品安全与学生营养餐管理情况专项督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9-23  来源:酒泉市人民政府
核心提示:近日,酒泉市教育局会同市食药监局专业人员深入全市7县(市、区)及市直学校,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学生营养餐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近日,酒泉市教育局会同市食药监局专业人员深入全市7县(市、区)及市直学校,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学生营养餐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在专项督查中,采取查阅痕迹资料、现场质询提问、实地检查食堂、个别访谈师生等方式实行“五查”,一查县级教育部门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研究、部署、督查情况;二查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食堂管理人员、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人员对学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制度、操作规范等掌握情况;三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制度落实、规程落实、政策落实、条件落实等情况;四查市级上一轮专项督查中通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五查食品安全及营养餐实施中有关政策性措施落实情况。督查中随机调阅食堂监控视频方式,对从业人员执行操作规范的情况进行回放监看,对查出的问题现场指出、现场反馈,并下发整改通知书和督查通报。结合督查活动开展了以《酒泉市校级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责任及职责清单》、《酒泉市学校食品安全与学生营养餐日常管理负面清单》为主要内容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餐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培训活动。
    近年来,市教育局一贯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始终把学校食品安全作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保障师生身心健康、维护教育大局稳定的头等大事来抓,在常态化措施上,与年度教育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时,市教育局通过开展专项督查活动,带头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市教育局制定了《酒泉市校级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责任及职责清单》,对主体责任链条上校长、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食品安全(食堂)管理员、食堂负责人等5个管理层面进行了责任划分、列出了具体职责,作为开展工作和责任追究的主要依据。在制度体系建设上,市教育局制定了《酒泉市学校食品安全与学生营养餐责任管理制度》,以责任体系为引领,建立健全了专题研究、监督检查、食堂管理、考核评比、责任追究、应急处置、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制度体系,全面优化了各级各类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格局,倾力打造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学校食品安全放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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